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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基因、蛋白及细胞器等也具有生物学活性的大分子结构可以作为生命活性的基本单位吗?3 [% d* t- O! q$ F2 {
答:我们知道,细胞是有膜包围的能独立生长繁殖的原生质团,包括质膜、细胞质和细胞核,并是一个高度有序的结构体系,内含具有一定形态特点并有专门功能的细胞器有:线粒体、内质网、核糖体、高尔基体和溶酶体等。1 K2 u2 G0 O/ M; S* W, g w
因此细胞本身是由各种大分子和基本德构建组成,并且许多生命活动由相应大分子的活性来体现,如DNA的复制、转录和核糖体的自我装配等等。并在体外适当的条件下,也可重演它们在体内的组装过程。近50年来,由于DNA双螺旋模型的发现和中心法则的确立,分子生物学的许多成就都在启发着人们从分子水平去揭示生命活动的基本规律和本质过程。
2 p# J$ L+ i* A) D8 a 但应该始终明白的是,在研究生命科学的同时,决不能只看到分子,而忘了细胞。其实,分子对于细胞来说仅是整体中的一个组件,一些大分子所表现出来的属性只有在细胞这个体系里才具有生命的意义。细胞是有次序的四维结构体系,为各种分子参加生命活动提供了特定的环境,脱离了这一层次的细胞场所,谈分子活性是毫无意义的。如生物体最主要的遗传物质——DNA,虽然它储存着物种的全部信息,可是各种分子必须在细胞内装配成有一定次序的结构体系,一旦脱离细胞而单独存在时则毫无生命现象,因此试图用DNA来恢复物种的存在看来是不可能的。虽然每一个进化保存下来的基因都有他自己的作用角色和生命意义,100个基因有100个不同的故事,但如果基因脱离了细胞这个场所,我还是想说基因是谈不上有生命的,只有细胞才是生命的基本单位。
! ?+ G9 p2 v3 P5 C, {( I3 T/ d 另外无数的实验证明,任何破坏细胞结构的完整性,都不能使细胞的遗传全能性得以体现;众所周知,从细胞分离出来的任何结构,甚至是保存完好的细胞核或含有遗传信息的线粒体与叶绿体,都不能在体外培养及持续生存,并作为生命活动的基本单位存在。所以各种分子必须在细胞内组配成一定的时空关系,相互协调配合,才能表现出具有生命意义的活动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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